关于推荐第三批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培育发展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的实施意见》(陕中企办发〔2015〕50号)和省局2017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第三批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筛选范围
(一)从注册地在陕西省域内,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监测范围的各类中小企业中筛选。
(二)筛选重点是装备制造、加工配套、生物医药、电子通信、航空航天、食品及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新建材,以及软件与信息技术、物流商贸、商务服务、特色餐饮、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专精特新”优势比较明显的科技创新型、绿色循环型、特色发展型小微企业。其中,规模以下工业或限额以下等企业不少于梯队企业总数的50%。
二、推荐条件
(一)“行业之星”和“成长之星”企业
1、“行业之星”企业为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成长之星”企业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
2、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利润总额增速连续两年高于全省或本区域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3、主要技术、产品或服务水平处于全国、全省或本区域同行业先进水平,技术研发费用占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相对较高。
4、在全国、全省和本区域同行业的市场份额较高。
5、主要生产装备、经营管理和营销系统的信息化、互联网应用水平较高。
(二)“创业之星”企业
1、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下或资质等级以下的其他产业的小微型企业。
2、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化建设加快,营业收入、利润、税金平稳较快增长。
3、市场前景好,具有两年内培育发展为“三上”企业的潜力。
4、近年新创办的科技型、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优先推荐。
以上营业收入、实缴税金、利润总额等指标,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监测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表彰奖励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发文正式认定和公布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名单。授予相关企业“陕西省行业之星企业”、“陕西省成长之星企业”等牌子。
四、报送时间
企业报送《陕西省中小企业成长梯队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企业在纸质版盖公章)加电子版;填报《第三批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并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程琳 陈天翔
86526307
附件:
2、汇总表.xls
3、梯队成长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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