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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贸领域创业创新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1452 次

区内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示范、推广、扶持力度,现将《2018年西安市商贸领域创业创新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项目联系人:姚召鹏   刘艳

2.联系电话: 86538697

3.邮箱:527931203@qq.com

 

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8315

 

2018年西安市商贸领域创业创新

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支持政策》(市政办发〔201610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4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总结商贸流通企业创业创新的新模式,加大示范和推广,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奖励类

1.电子商务类

1)知名电子商务孵化机构引进项目。重点支持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孵化企业入住我市,根据企业知名度、投资额、成果等要素,给予开办费、空间使用费、改造费的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支持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村镇建设。对于新增国家级示范基地奖励300万元,省级奖励200万元,市级奖励100万元;市级示范镇奖励50万元,示范村奖励10万元,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镇(街)、示范村征集文件另行下发)

3)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网店,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销售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京东西安馆”和“淘宝西安馆”的运营。

4)对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商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自建仓储物流设施的,给予建设资金10%的补助;租用仓储设施的,给予承租方10%的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鼓励跨境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落户我市。对落户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年内带动我市300-500家小微企业注册上线,年交易业额5000万元以上,给予1030万元奖励;带动500-1000家小微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给予3050万元奖励;带动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年交易额1.5亿元以上,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6)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对于通过西安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公共服务平台进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年进出口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年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具备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小微企业,年跨境电商业务3000单以上或进出口额18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7)鼓励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在我市新开设的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和直营店的企业,单店面积不小于200平米,每店一次性给予520万元补贴。

8)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资建设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馆)。对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建设或改造升级海外仓的,按照当年实际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租赁境外海外仓的,按照实际租赁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境外商品展示中心(馆)补助标准和海外仓相同。

2.连锁经营类

1)现有直营及特许加盟门店数量50个以上,每新增加一个社区便利店,面积在80200平方米(其中24小时便利店面积在50-200平方米)奖励1-2万元,其中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奖1万,超过100平方米奖2万,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辖区内每新增加一个标准超市,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的奖励3-5万元,其中500平方米以下奖3万,500平方米以上奖5万,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3)品牌连锁企业新建大型连锁店,每建成一个连锁店给予7万元奖励。

(二)建设类项目

支持特色美食街区、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商贸聚集区、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建设类项目将根据建设规模、总投资、增加就业人数、营业额等要素,给予投资额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补,原则上项目必须完工。待项目审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1.电子商务项目

1)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行业垂直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综合服务平台,按实际完成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300万元。

2)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监管设备、运营维护等投入给予总投资额不超过30%的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平台运营维护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特色美食街区项目

特色美食街区应符合《陕西省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暂行规范》规定;已列入区级或市级特色美食街区规划。按照投资规模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连锁经营配送中心项目

新建、升级改造或改扩建单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物流标准化。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 30%的一次性补助,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项目实施进度、期限

20171月至20183月已完工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或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鼓励和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效果。

(四)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

(五)所有申报项目不得重复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支持。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指南规定于425日前完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内。

附件:

1.创业创新示范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分类表

2.西安市创业创新示范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3.西安市创业创新示范城市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西安市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电子商务建设类)

5.西安市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连锁经营类)

6.西安市创业创新示范项目承诺书

7.西安市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电子商务奖励类)

8.西安市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跨境电商项目)

9.特色美食街区资金申报表

10.大型商业综合体及社区商业申报表

11.商贸聚集区申报表

12.特色街区和重点商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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