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1687 次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11号)精神,现就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11号)精神,对2015年经市统计局核准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工业企业,按照每户30万元标准实施奖励。
对已享受省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政策的企业,若省上奖励超出30万元,市上不再奖励;若奖励不足30万元,市上补足至30万元。
二、征集时间
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截止。
三、申报材料
《2015年西安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
《2015年西安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区县开发区加盖公章(企业同时报送)
《申报承诺书》(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和企业法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康 8651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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