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二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申报第十二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陕工信发〔2016〕65号)要求,现将第十二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领域
第十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点领域:汽车、能源、煤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领域。物流、文化、服务产业企业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行为,凡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做好本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请各申请企业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省工信厅将于4月初举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培训,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琳 曲睿
联系电话:86526307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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