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陕西省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8年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我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一般类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上。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大数据
1.顶层设计类。按照陕西省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涉及数据源建设、数据汇聚、数据交易的十位一体的产业生态类,数据管理、交换共享平台、标准规范及安全管控技术架构类和以数据资源网、数据资源池为核心数据资源体系类项目。
2.示范工程类。符合《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50号)精神,围绕云计算服务、数据融合、大数据应用、基地建设、园区建设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秦云、城市信息融合、大数据应用、产业基地等四大示范工程相关项目。
3.大数据技术、产品及应用类。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等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及产业化;重点支持在政务服务、社会管理、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电子商务、金融征信、交通物流、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领域中,根据行业应用需求开展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并可形成行业或区域性应用示范推广作用,且具有比较成熟商业模式的项目。
4.云计算软件产品与应用类。虚拟资源调度、云平台运维管理、云存储、虚拟桌面、云平台等云计算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
(二)两化融合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依据《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5号),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2017年7月21日以后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拿到证书的企业。
2.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创新项目。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开放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平台,深化工业云、工业大数据、行业大数据应用,促进技术产品创新、经营管理优化、节能环保及行业整体优化;支持企业间利用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产品设计、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信息化协同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产业化。
3.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项目。支持装备制造、石化、钢铁、电力、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监测等建设项目,支持面向全省的工业控制信息系统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等。
4.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大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大企业网络集采集销平台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转型;支持钢铁、石化、有色等大宗原材料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创新工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跨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装备、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基于工业电子商务的区域产业新生态。
5.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面向行业、面向区域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工业企业核心业务系统向工业云平台迁移,构建工业云发展和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态体系。
三、申报材料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项目提供贯标总结材料及评定证书复印件。其他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8年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2018年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2018年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目标及预期可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附件3);
(四)2018年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五)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2017年度自评估报告;
(六)专业机构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七)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
(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九)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资金申请报告内容按照“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项目”。
(二)网上申报与纸质报送并行。网上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进行。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6份,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三)大数据类项目优先支持掌握一定规模数据源并接入秦云工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企业申报的项目;两化融合类项目优先支持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的项目。以前年度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可再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召鹏 刘艳
咨询电话:029—86538697
邮箱:527931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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