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内各企业:
按照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的通知》精神,西安市工信委编制了《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新建项目专题
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导投资者投资我市工业领域。重点支持符合《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确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与食品饮品等发展重点产业的新建企业项目。
要求申报企业的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
本专题分为装备制造、原材料与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科技成果产业化、军民融合等五类。
(二)技术改造项目专题
围绕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产业化等方面,支持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围绕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水平实施的技术改造,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企业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支持企业运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等技术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溯源系统,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支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加快产业布局调整。
要求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已完成30%以上。
本专题分为装备制造、原材料与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科技成果产业化、军民融合、城区企业搬迁等六类。
(三)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专题
围绕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发展,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推进生产制造设备联网和智能管控,实现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生产执行系统(MES)等系统集成应用项目;支持企业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促进设计与制造集成、供应链管理、商业智能和决策支持系统、智能测控装置、经营管理系统等关键环节集成应用项目和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支持企业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实现产品辅助设计(CAPP)、数据管理(PDM)、工艺改进、在线服务、状态监控、远程维护、过程控制数字化、智能化应用项目;支持企业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原料采购、产品设计、销售服务等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支持C2B规模定制、众包设计、可视化柔性生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O2O)商业发展、在线增值服务等集成应用项目。选择3-5户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对其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要求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已完成30%以上。
(四)互联网+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专题
围绕加快推动我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支持引导为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提供工业云平台、云计算平台(paas、saas、iaas)、工业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公共支撑服务示范项目;支持为改造提升工业装备、产品、管理和环境等的信息技术、工业软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工业控制软件、IC设计、企业资源管理软件或者行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选择3-5户为工业智能制造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示范企业,对其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要求申报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服务示范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并且需提供产品销售或服务合同,按照应用情况给予一定奖励。两类项目投资均要求完成30%以上。
(五)中小企业成长专题
围绕壮大我市工业经济规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和培育市场前景好、成长性较强、有发展潜力、已进入我市工业园区尤其是各类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的中小企业,通过支持企业“专、精、特、新”方向技术改造项目,促其加快成长,提升规模。
本专题分为中小企业快速成长项目和小微企业跃升项目两类。中小企业快速成长项目要求申报企业已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2014年销售收入在2000—5000万元之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已完成30%以上;小微企业跃升项目要求申报企业还未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2014年营业收入在1200—2000万元之间,2016年内能够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已完成30%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具有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良好,2014年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企业财务管理和纳税良好(新建企业除外)。
3.申报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或超过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4.申报股权投入方式支持的企业,要求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5.申报企业的项目必须满足所申报专题的具体要求。
企业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扶持:
1.申报项目列入近年度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计划。
2.项目实施地在开发区(基地)、区县工业园区内,渭北工业区内的项目重点支持。
3.项目企业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发明专利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和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企业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报材料不实或不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况的。
2.申报企业将同一项目(包括内容相近的项目)同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多头申报的。
3.申报企业承担市级及以上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数量已经超过两项(含两项)的。
4.申报企业2015年度前已有列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但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2016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入和奖励补助两种支持方式。资金支持以股权投入为主。
股权投入方式支持的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奖励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对我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强、贡献大的重点企业的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确定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互联网+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支撑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四、申报资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封面为“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
2.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请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的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2)。
3.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西安市2016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4)。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备案批复及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需新征土地的项目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址建设的项目提供原有土地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8.201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4年完税证明。
9.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近3年来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10. 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纸质申报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并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进行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申报资料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项目需分别通过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和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通过市工信委官网(www.xagxw.gov.cn),点击“在线办事”→“西安市产业集群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登录(未注册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工业专项申报,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企业同时通过市财政局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后,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区县、各开发区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各区县、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中央和省、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项目也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
(二)各区县、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本年度支持方向和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把关,并就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
(三)市工信委由规划投资处负责统一受理后,根据处室职能分工,分送各业务处室具体受理。市财政局由企业处负责受理。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慧文 曲睿
联系电话:86135300 865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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