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一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13]226号),省工信厅现开始征集第十一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领域
第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点领域:汽车、能源、煤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领域。物流、文化产业企业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行为,凡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文件请登录省工信厅网址: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三)按属地化原则,申请企业须经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省属企业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央企可直接申报。请各企业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慧文 曲睿
联系电话:86135300 865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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