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通知
区内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创新研发中心在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转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局2016年工作要点精神,省局决定,今年将继续培育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现将2016年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年销售收入原则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中小工业企业。
2、具有创新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由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组成的创新技术研发团队,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人才优势。
3、具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创新研发的资金投入保证,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
4、有必备的技术研发场地以及必要的技术研发装备和试验条件。
5、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6、特别是已认定为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的企业或承担省级以上科研任务的企业优先。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认识做好本地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摸底工作,积极搞好审查推荐,确保将创新研发较好的企业上报进来。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扩权县和省管县申报企业由所在县(区)局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后直接上报省局,同时报送所在市局备案。
(一)申报文件
1、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
2、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主要包括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科研成果应用成效,相关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包括企业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研发投入情况、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企业申报文件(正式纸质文本一式4份)及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4月25日前报送经开区生产力中心。
经开区联系人: 石泰来 865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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